







陕西省交通运输 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等3个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3439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7〕156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 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等3个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1-03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厅运管局、厅航运局、厅质监站: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等3个制度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6〕1520号)转给你们,并就有关报送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航运局、厅质监站负责向厅报送所辖(监管)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地方铁路建设事故参照公路水运工程报送要求执行。(联系人:李维强,029-88869189)
二、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厅航运局负责向厅报送港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联系人:李维强,029-88869189)
三、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厅航运局负责向厅质监站报送监管项目的工程质量状况及质量监督信息。厅质监站要按时收集、审核、汇总有关数据信息并向交通运输部报送,同时抄报省厅。(联系人:杜迁,029-88869241)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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